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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终于完成了,最后一个字码完,心里一片舒坦。

这么多天来,赶稿码字常常到深更半夜,一个人码字却一点不孤独,因为有刘剑锋,张大力,高军陪着我,还有许许多多书友们的鼓励,以及亲人、家属的支持,我感动万分。

小说总体故事情节描述的我觉得还算完善,故事线发展完整,所挖的坑基本填满。

由于首次尝试描写破案类小说,所以文笔在开端的时候略显青涩,还请各位读者老爷多多海涵!小龙在这里拜谢!

这部小说其实题材不算新颖,不过故事的发展我尽可能的刻画的比较详细,也是想着以电影的场景来描绘故事,尽量写的像真的一样,嘿嘿,也许这样能让读者们感到一丝兴趣!

别的不说,就写作而言,没有人能做到尽善尽美,只能说尽量写的好一些,通透一些,看起来能舒爽一些就好!

另外,关于小说的结尾,可能不像大家想的那样,你们也没想到吧?刘剑锋居然做出这种快意恩仇的事!

其实我构思了好几种结局,不过想来想去,还是这样写出来吧!

这样的结尾用极不着调甚至有些法外狂徒的的方式终结恶人的一生,算是对恶人苏坤的一种蔑视。

本来想写找到他,抓住他,再交法律裁决。

但是既然苏坤躲起来了,咱也“找不到”他,是吧?

用一把火烧掉之前苏坤用于躲藏的秘密基地,很合理吧?

再说了,泥人还有三分火!

苏坤一次又一次的坑刘剑锋,甚至最后还开枪射击刘剑锋,差点杀了刘剑锋。

那么嫉恶如仇的我和嫉恶如仇的刘剑锋一样,要让坏人不得善终才解恨,对吧?

懂法的读者老爷们,在就别计较这些违不违法了吧,毕竟写的畅快,读的舒心就好!谢谢啊!

有人说,你既然用大火,那些合金应该融化不了吧?

咱就说,这么设定的吧。

又有人问了,那既然是密封出口,为啥不用水泥砂浆,把地面封一层,那不是更合理吗?

嗨,为了坏人废这些材料,不值当,而且工期长,还让抹水泥地坪的工人们辛苦,没必要,没必要!

(“呸,你就是懒得写!”)

(“咳咳咳……没必要啊没必要……”)

其实洋洋洒洒的写完,回头一看觉得还是不够尽兴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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