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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方很尴尬,弱弱地说道:“苏小姐,不是我不肯,是因为我写的字实在太丑,难登大雅之堂,怕玷污了你的一双美眸。”

苏樱看他一眼,这小官儿还挺会夸人的。

“无防,你题就是。”

她心里其实是这样想,这么帅的阳光小伙,写的字即使再丑,也不至于太差吧?

或许他是谦虚呢?

但是她很快就后悔了。

她脸上的表情哭笑不得,又象受了委屈。他写的字是字吗?简直就是一团墨涂在纸上好吧!可怜这些书,是她费尽千辛万苦才买到的呀!

听说作者来了,她便兴冲冲来找他签名,然后把有作者亲笔签名的书送给闺蜜。

这是多么美好的礼物!

但是,好好的书被他糟蹋成这样,她怎么送人啊?

她的闺蜜可都是京城名媛,身份高贵,心高气傲。让她们看到这签名,她们能笑话她半年。

苏扶风本来是不想管年轻人之间的事的,但他看到苏樱的表情感觉奇怪,便探头去看。乍看这下,他眼镜“滋溜”一下滑下鼻梁,差点掉到地上。

这……

也叫字?

他抬眼望向孔方。

若不是刚才跟他一通深聊,了解他确实是一个有经天纬地之才的青年才俊,他真可能会扬起大扫把将他扫出苏府。

于是他就纳闷了。

心想那么有学问的人,怎么写出的字,还不如刚启蒙的幼童呢?

这……

不科学啊!

看到苏扶风的表情,孔方更加尴尬了。

无奈之下只好搬出失忆来解释,“先生,苏小姐,其实是这样的,几个月前,我出了些意外,结果将以前的事基本忘完了,写的字也变丑了。”

爷孙俩面面相觑,天底下还有这等奇事?

唐伯龙赶紧证明确有其事,之前他就跟洛先生探讨过。

有了唐伯龙背书,爷孙俩相信了,他们轻轻叹口气,心想真是天妒英才,这么优秀的青年才俊偏偏有这等缺陷。

但书法是后天之功,只要愿意下功夫,假以时日,定能有长进。

苏扶风当即赠送他一方砚台,以资鼓励。

孔方当然是感激涕零,表示绝不负先生所望,其实他心里更感激唐伯龙。

因为他呈送的所有公文其实都是孔忆吉代笔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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